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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时间:2006年9月11日下午2:00 地 点:明德楼A213会议室 主
持
人:蒋家新 参加人员:周国仁 李肖伟 朱兆武 李东升 陈彭年 徐时清 会议议题:研究重中之重学科经费使用等事宜 纪要内容:为进一步规范重中之重学科建设的经费管理,与会人员就经费使用和设备购置等问题进行了讨论。经研究,形成纪要如下: 一、关于聘请校外专家来校进行学术交流 (一)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规定的比例,在学科建设总经费中划出一块用于聘请校外专家进行学术交流。每年的经费额度由学科负责人提出,商研究生部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二)精密测试计量仪器方向(方向负责人李东升)、智能仪器及信号处理技术方向(方向负责人陈彭年)、光电测量信息技术与仪器方向(方向负责人金尚忠)和研究生部(代表学校)各掌握该经费的1/4。在总额控制的前提下,上述3个方向负责人决定本方向经费使用。 (三)聘请校外专家须由方向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学科负责人和研究生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邀请。 (四)聘请校外专家的有关费用须经方向负责人和学科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销。 二、关于购买图书 重中之重学科统一提出图书资料购置清单交图书馆,由图书馆负责采购、管理,经费从重中之重学科建设经费开支。图书馆对以重中之重学科建设经费采购的图书资料单独建帐,计财处对购买图书的经费单独列支。 三、关于开放式基金项目 (一)设立开放式基金项目是为了解决科研难题、培养科研团队、建设科研平台。 (二)立项程序:研究方向提出项目,由学科聘请同行专家召开论证会,形成课题指南并公布。 (三)开放式基金项目分类及科研项目支撑要求: 1、一般项目(资助经费3万元),要求有省级基金项目支撑; 2、重点项目(资助经费5万元),要求有省级重点项目支撑; 3、重大项目(资助经费20万元),要求有省科技计划重大及以上项目支撑。 (四)开放式基金项目分为面向校内人员和面向校外人员两类,面向校内人员的项目不多于总数的1/3,且为一般项目。 (五)用于校外名额的开放式基金项目申请人的生活补助费问题,由计财处会同人事处另行研究确定。 四、关于2005年设备经费使用 建设任务书中2005年设备经费分配给各研究方向的部分,其采购设备申报时间截至2006年12月20日;逾期,则此部分经费由学校收回。此后提出的设备采购需按照新项目要求重新进行论证。 五、关于2006年及以后设备采购 (一)除上述第四款以外的设备购置都要以项目的形式提出。 (二)项目须经过论证。由申请人提出立项申请,经方向负责人、学科负责人、研究生部负责人审核,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召开项目论证会。 (三)立项申请中要重点说明:现有课题支撑情况、科研团队、预期产生的标志性成果,所购设备的用途和用量等。 (四)各有关方面要做好论证会前期准备工作。学科与研究生部要对新项目的研究方向是否符合仪器科学的研究范围、是否有发展前景把关;申请人提出的设备采购清单要符合设备处采购操作具体要求;项目建设任务书应提前发给专家审阅。 (五)申请人根据论证会意见对建设任务书进行修改。 (六)项目通过论证后,设备采购清单经方向负责人、学科负责人、研究生部签字确认后,交设备处采购。 (七)研究生部负责将项目论证的有关资料交设备处、计财处、后产处等相关部门,并存档。 (八)已通过论证项目在执行中如有较大变更,须按以上程序重新论证。
附:第三款第五条计财处于2006年9月16日答复:关于校外名额的开放式基金申请人的生活补助费问题,经请示上级相关部门,认为原则上按重中之重开放式基金使用办法规定办理,即只能开支差旅费和鉴定费及评审费。至于生活补助费在重中之重经费中不能列支。
送:分管校领导。 发:重中之重学科各研究方向,相关部门。 中国计量学院办公室 2006年9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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